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2月04日 19:08:32 中财网
原标题:华阳集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4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6人,代表股份303,306,945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81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70,916,752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1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股份32,390,193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0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1人,代表股份4,506,704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6%。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924,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36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23,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029%;反对36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1%;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刘朝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胡燕华律师、文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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