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公司章程修正案

时间:2026年02月04日 19:08:34 中财网
原标题:华金资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与发展需要,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七十六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持(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六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 董事主持;董事长未指定人选的,由过半数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2位副董事长 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 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登记为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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