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新亚制程(002388):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6-006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中宁”)以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二审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湶”)作为原告,对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在未经过其董事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向新亚中宁、公司、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大额款项,向新亚中宁(被告一)、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二)、公司(被告三)以及新亚杉杉七名相关人员(被告四至被告十)发起诉讼。该案件由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立案受理。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原告宁波甬湶向衢州中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新亚杉杉七名相关人员(被告四至被告十)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5)浙08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7,707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00元,均由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高院”)送达的《上诉状》,宁波甬湶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为: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裁定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之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二审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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