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陕国投A(0005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6-0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113,970,358股为基数,2025年半年度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三季度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2025年末总股本5,113,970,358股为基数,本次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2025年度每10股累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460,257,332.22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经营范围 公司现持有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29日新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30273T的《营业执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于2025年10月31日颁发的K0068H261010001号《金融许可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投资顾问等中介业务。 (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主要包括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资产服务信托是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以及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和新型资产服务信托五类、共19个业务品种。资产管理信托是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分为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混合类信托计划共4个业务品种。公益慈善信托是基于公共利益目的,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个业务品种。 (2)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及投资业务(金融产品投资、金融股权投资等),该类业务由公司内设的投资管理部、资本市场投资部负责。其中,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运用自有资金向客户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等。 (3)投资顾问等中介业务 投资顾问等中介业务主要包括为企业提供投融资、重组并购等一揽子全生命周期金融顾问服务;针对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动态的资产管理服务等。 3、行业基本情况 2025年,是中国信托业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在监管政策的有效指导下,整个行业向回归受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加速转型。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室转发金监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信托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奠定了信托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2025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系统规范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引导信托公司不断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2025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推动信托行业规范升级,对信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标志着信托行业进入“回归本源、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25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的私募属性,并对产品的设立、销售、投资、运营及信息披露等全流程提出系统化、高标准的监管要求。这些监管政策的有效落实,将深刻重塑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与收入结构,对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路径产生深远影响。 2025年,信托业继续围绕“三分类”政策,加快构建以综合受托服务、专业资产管理和长期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新发展格局。北京、上海、杭州、厦门、天津等地相继启动非资金类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着力破解长期制约信托行业发展的财产登记制度缺位难题,拓展信托的应用场景,进一步释放信托制度在养老传承、民生普惠等领域的服务潜能。信托资产规模继续稳步增长,信托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信托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整体经营业绩“稳中有升”,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2025年上半年,行业增长态势良好。截至2025年6月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余额32.43万亿元,与上年末相比,增加了2.87万亿元,增幅9.7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11%。 展望2026年,随着一系列新规的逐步实施,信托公司将更加注重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国家战略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信托业有望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能,优化客户体验,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 4、公司的行业地位 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上市信托公司、国内首家上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多年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导向,深入推进创新发展,经营质效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实力与发展潜力进一步增强,在全国信托行业第一梯队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为实体经济减负让利的要求,主动压降融资成本,固有业务投资效益稳步释放,风险防控体系运行有效,整体经营保持稳健态势。截至报告期末,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52亿元,同比增长0.85%;实现营业利润19.10亿元,同比增长4.04%;实现利润总额19.08亿元,同比增长4.48%;实现净利润14.33亿元,同比增长5.25%。在当前信托行业加速转型、对投研能力、数字化水平和主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公司启动不超过38亿元的定增计划,实施完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净资产规模,为公司抢抓战略机遇、夯实发展基础、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5、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单位:元
6、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7、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公司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陕财办国金〔2025〕1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5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陕金监复〔2025〕2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5.34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3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5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公司己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形成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且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卫东 2026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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