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金逸影视(002905):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18:30:53 中财网
原标题:金逸影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002905 2026-00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审理阶段,已作出二审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作为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参与本案。

3.涉案的金额:诉讼标的总额共计1,024.12万元,一审判决金额为842.16万元(包含返还履约保证金、延迟交付违约金、实际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案被裁定发回重审,一审判决效力暂不生效,对公司2025年利润无影响,相关诉讼结果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6年2月11日,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6民终6878号《民事裁定书》,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通嘉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南通嘉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8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裁定书》【(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及《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5)苏0602执保519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9月 25日,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5年9月24日作出的(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3.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11日,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6民终68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上诉人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3,247元予以退回。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前次诉讼进展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诉讼进展详见附件2。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由于本案被发回重审,一审判决效力暂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公司2025年利润无影响,相关诉讼结果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
传票、受理通知书。

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前次诉讼进展》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本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起诉方被起诉方案由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
单笔涉案金额 150万元(含)及以上      
1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1 360一审阶段,尚未 判决
合计金额360     
单笔涉案金额 150万元以下      
单笔涉案金额15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案金额172.7     
总计532.7     
其中:作为原告累计金额167.59     
作为被告累计金额365.11     
1
暂未统计利息(以3,60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日利率0.05%为标准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前次诉讼进展》

序号起诉方被起诉方案由受理法院/仲裁委 员会前次披露涉案 金额(万元)判决金额 (万元)进展
单笔涉案金额 150万元(含)及以上       
1本诉: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 反诉: 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本诉: 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反诉: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重庆市沙坪坝区 人民法院本诉:200 反诉:180.592 54.64(已 抵扣公司 需赔偿的 损 失 部 分)1.2025年10月收到一 审《民事判决书》; 2.双方均上诉,二审尚 未判决。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市汉基伊达置 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重庆市巴南区人 民法院1,363.69-一审阶段,尚未判决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市瑞和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佛山市高明区人 民法院590.19497.442024年6月收到一审 《民事判决书》,双方 均未在法定期内上诉, 一审判决已生效,尚未 履行。
4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长沙市开福区人 民法院413.05-一审阶段,尚未判决
5厦门金逸传媒有限公 司北京卓然影业有限 公司合同纠纷北京市朝阳区人 民法院3 501.794 301.54双方同意调解,2025年 11月收到《调解协议书》
2
非终审判决,暂未统计利息(以546,400为基数,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该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该款付清时止)。

3
迟延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9月26日,案件受理费按暂计金额及简易程序预估。

4
若北京卓然影业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须另行向厦门金逸传媒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未给付款项为基数,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四倍计算)及律师费30,000元,且厦门金逸传媒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给付款项立即一次性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裁定书》,尚未 履行。
6北京金逸嘉逸电影发 行有限公司黑蚂蚁(上海)影 业有限公司-北京仲裁委员会5 275.14-仲裁阶段,尚未裁决
7厦门国际石材中心运营 有限公司被告一:厦门金逸电 影城有限公司 被告二:广州金逸影 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占有保护纠纷福建省厦门市湖 里区人民法院393.8-一审阶段,尚未判决
合计金额3,918.25853.62     
5
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5年9月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