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勘设股份(603458):勘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申请人民币8,5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近日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均由公司为其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两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基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创达”)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宏信创达向银行申请履约保函、投标保函。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基于全资子公司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主要用于陆通公司向银行申请履约保函、投标保函。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担保合同一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支行 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2月12日—2027年1月22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8,500.00万元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 2.在本合同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担保合同二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1月28日—2027年1月28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 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担保合同三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债务人: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1月28日—2027年1月28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 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合同四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债务人: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1月28日—2027年1月28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 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虎峰公司、宏信创达、陆通公司资信状况均为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虎峰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宏信创达和陆通公司分别申请的银行履约保函、投标保函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73,8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64%。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