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600438):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22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6:31:29 中财网
原标题: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22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通 转债
110085 2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 22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 22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28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2月 24日公开发行了 1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共计 120亿元。本次可转债期限 6年,自 2022年 2月 24日起至 2028年 2月 23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6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3月 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通 22转债”,债券代码“11008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通 22转债”自 2022年 9月 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通 22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9.27元/股,由于公司分别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通 22转债”转股价格逐步调整为 34.60元/股。

二、“通 22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通 22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1)前次决定不修正的情况
2023年 11月 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在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后 6个月内(即 202311 8 2024 5 7 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再次触发“通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后,自 2024年 5月 8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如“通 22转债”未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4年 5月 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并在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后 62024 5 29 2024 11 28
个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亦不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在此期间后,自 2024年 11月 29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如“通22转债”未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4年 12月 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并在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后6个月内(即 2024年 12月 20日至 2025年 6月 19日)亦不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后,自 2025年 6月 20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如“通22转债”未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5年 7月 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并在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后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11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亦不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后,自 2025年 10月 11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如“通22转债”未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5年 10月 3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并在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后 3个2025 11 1 2026 1 31
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亦不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在此期间后,自 2026年 2月 1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如“通 22转债”未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通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本次预计触发的情况
2026年 2月 1日至 2026年 2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85% 29.41 / 20 5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即 元股),若未来连续 个交易日内有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29.41元/股,将触发“通 22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通 22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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