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璟制药(688266):泽璟制药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910,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549%,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二级市场增持;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3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19%,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及二级市场增持;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42,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68%。股东宁波泽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35%,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宁波泽奥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3,907股(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于2022年3月3日至7月1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35%;宁波泽奥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5,0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350%。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是□否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上述减持主体中ZELINSHENG(盛泽林)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拟减持股份来自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相关股份的减持需遵守前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宁波泽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已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宁波泽奥已履行其所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2,475,090股。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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