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300393):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8:56:59 中财网
原标题:中来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建伟、张育政、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东放弃所持股份表决权等事项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表决权委托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林建伟、张育政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林建伟将其持有的公司108,962,7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委托期限为自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循审慎性原则,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林建伟、张育政、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投资”)与浙能电力构成一致行动人。现因表决权委托于2026年2月13日到期且林建伟不再继续委托表决权,另林建伟、张育政基于其法律关系已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因此浙能电力、林建伟、张育政及普乐投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表决权委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

(二)林建伟放弃行使公司股份表决权情况
林建伟于2026年2月6日向公司出具《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林建伟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236,9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的表决权,弃权期限为36个月,出现特定情形时立即全部恢复表决权。本次放弃表决权后,林建伟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浙能电力现仍为公司第一大有表决权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三)其他变动情况
2023年12月6日,浙能电力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2024年10月23日,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将林建伟所持2,448,750股划转至刘勇账户,划转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二、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及享有的表决权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股)拥有表决权占总股 本比例(%)
浙能电力105,745,7049.70214,708,44019.70
林建伟180,685,73716.5871,723,0016.58
张育政30,000,0002.7530,000,0002.75
普乐投资9,936,4480.919,936,4480.91
浙能电力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 计326,367,88929.95326,367,88929.95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占总股
  (%)(股)本比例(%)
浙能电力106,265,7049.75106,265,7049.75
林建伟178,236,98716.3600.00
张育政30,000,0002.7530,000,0002.75
普乐投资9,936,4480.919,936,4480.91
上表中提及的公司总股本均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89,627,358股。本公告数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能电力、林建伟、张育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普乐投资单独计算所持股份权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浙能电力、林建伟、张育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普乐投资均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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