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股东出席情况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杨海、常睿豪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常睿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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