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68844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邓纲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经审阅邓纲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邓纲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邓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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