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0006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玲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43,437,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859,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80,577,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18,368,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990,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1,377,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5%。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 1.01选举王新玲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3,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4,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281%。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1.02选举韩宏大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9,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1.03选举侯双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9,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1.04选举梁赓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9,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1.05选举李建新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同意17,129,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1.06选举张树涛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9,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 2.01选举李思杰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9,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2.02选举段咏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9,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2.03选举魏先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98,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3%。 同意17,12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53%。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水务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水务集团和兴津公司为本提案的关联股东,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提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何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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