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000605):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6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侯双江先生、张树涛先生、魏先华先生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王新玲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王新玲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王新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王新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选举段咏女士、李思杰先生、魏先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段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 选举王新玲女士、魏先华先生、侯双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新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选举魏先华先生、段咏女士、王新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魏先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李思杰先生、段咏女士、王新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思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3、《关于聘任梁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梁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2-23916519 传真:022-23916519 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4、《关于聘任刘景彬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易丽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景彬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易丽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聘任郭兆然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郭兆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郭兆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2-23916519 传真:022-23916519 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简历 相关董事简历 1、王新玲,女,1981年6月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科长,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总经济师,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侯双江,男,1969年3月生,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部部长,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汇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副经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融产业部)经理,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部副部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李思杰,男,1963年3月生,外贸经济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天津津投金厦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段咏,女,1969年2月生,管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天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望圆智能科办公室主任助理,天津方正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项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天津睿和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天津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大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魏先华,1964年6月生,金融管理专业,博士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梁赓,男,1972年6月生,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部副部长、部长,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部长,天津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书记、执行董事。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2、刘景彬,男,1978年8月生,水利水电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工程师(信息技术),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市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自动化控制中心主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3、刘海源,男,1981年10月生,园林、项目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东丽区人大代表(人大城环委委员)。曾任天津市北方园林市政工程设计院所长、院长,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副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4、张迪,男,1980年8月生,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水利基建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核算中心主任、资产管理部部长、人力财务部部长、投融资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天津水务集团华淼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会计师,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5、李新霞,女,1976年4月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 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融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持有公司1.83%股份的股东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20.0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6、易丽,女,1988年4月生,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业务部主管、法务部负责人,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兆然,女,1985年6月生,生物科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师、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曾任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泉州水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推广部经理、办公室经理、高级行政官、总经理助理。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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