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2026 2 13 99 议于 年 月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年2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陈敏、董思雨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需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的通知期限,并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5年前三季度及 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议案》 为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息,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其他相关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借款明细及租赁明细,并同意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A股市场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披露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