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凯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瑞盈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 凯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盈”)、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瑞盈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风炎基金”)分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668,078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237%、 0.9964%(分别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2245%、1.0000%),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凯盈、风炎基金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2: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为计算基准(下同),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7,049,620股(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41,783股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股份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凯盈、风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深圳凯盈、风炎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深圳凯盈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4、风炎基金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风炎基金不减持该次受让所取得的公司股份。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风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已超过6个月。风炎基金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深圳凯盈、风炎基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深圳凯盈、风炎基金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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