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资质及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规履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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