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920132):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明、李雪梅、王健、孙远奇拟 在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 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 交易安排。未来 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 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 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个人的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份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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