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21:55:41 中财网
原标题:华峰化学: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尤金焕先生、股东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190,100股,即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73%。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8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尤金焕集中竞价2026年4月8日10.969,200,0000.19%
陈林真集中竞价2026年4月1日至 2026年4月7日10.6019,990,1000.40%
尤小玲集中竞价2026年4月8日10.934,000,0000.08%
尤小燕集中竞价2026年4月1日10.613,000,0000.06%
合计---36,190,1000.73%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尤金焕合计持有股份323,763,1066.52%314,563,1066.34%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323,763,1066.52%314,563,1066.3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陈林真合计持有股份19,990,1000.4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9,990,1000.4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尤小玲合计持有股份4,000,0000.08%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4,000,0000.08%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尤小燕合计持有股份3,000,0000.06%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3,000,0000.06%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18 ——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与此前已预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尤金焕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
易报告书》中承诺:一、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人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三、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人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四、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七、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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