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600875):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副总裁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0054%;高级副总裁李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00179%。 ? 王军、李建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减持股份的期间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王军先生减持不超过800股,李建华先 生减持不超过15,500股。以上人士在本年度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管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公司高管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高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