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皖天然气(603689):2025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7:51:00 中财网
原标题:皖天然气: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涡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能天然气管网运行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三重一大”及管理要素、资产转让、合规管理、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报金额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 收入的3%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1%≤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营业收入的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 收入的1%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金额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合并会计报 0.5%≤ 表资产总额的1%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 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的金额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 总额的5%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利润总额的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 总额的3%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写财务报表;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公司非高级管理层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 (2)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指引缺失;
 (3)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损 失金额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营业 收入的2%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1%≤损失<合并会计报表 营业收入的2%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营业 收入的1%
资产总额潜在损 失金额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资产 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损失<合并会计报 表资产总额的1%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资产 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损 失的金额损失≥合并会计报表利润 总额的5%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3%≤损失<合并会计报表 利润总额的5%损失<合并会计报表利润 总额的3%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大决策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单位处罚; (3)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2)频繁出现负面新闻,给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3)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4)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指引缺失。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针对该问题,公司已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编制内控自评价工具表单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子公司内控自评价业务覆盖范围、提升评价工作质效,持续推动子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向纵深建设、向实处落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评价、监督评价、内部审计和其他监督部门的协调联动大监督体系,2025年对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开展了内控监督评价,落实了省国资委三年实现所属单位内控监督评价“全覆盖”的管控要求,后期公司将持续夯实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通过以评促改,以改促优,为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海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