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8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59,569,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286,292,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0人,代表股份73,27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0人,代表股份81,380,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8,104,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人,代表股份73,27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0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议案1.00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33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3%;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2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37,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1%;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弃权5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75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9%;反对29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5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64,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7%;反对29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弃权5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2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37,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1%;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弃权5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2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37,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1%;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弃权5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审议《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34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5%;反对19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52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5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1%;反对19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3%;弃权52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6%。 本议案关联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审议《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73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67%;反对4,29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3%;弃权53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5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46%;反对4,29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68%;弃权53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77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6%;反对26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弃权53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84,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9%;反对26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0%;弃权53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21,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反对21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弃权5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3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5%;反对21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2%;弃权5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 逐项审议《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26,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5%;反对1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4,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3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5%;反对1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弃权544,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2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30,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反对1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3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42,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7%;反对1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弃权53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3关于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24,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0%;反对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36,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55%;反对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0%;弃权54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4关于审议《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30,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6%;反对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3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42,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5%;反对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0%;弃权53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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