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264,3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264,32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5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7,264,325股,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436,776,081股变更为464,040,406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7,264,32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