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1:04:16 中财网
原标题: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34.06%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33.4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 □其他 (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吕新民?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郭雪燕□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吕新民先生拟自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截至2026年3月31日,吕新民先生累计增持854,700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由59,860,820股增加到60,715,520股;吕新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女士合计持股数量由71,997,420股增加到72,852,120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3,889,919股,吕新民先生持股比例由31.32%变更为28.39%,吕新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7.67%变更为34.06%。

截至2026年4月7日,吕新民先生总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61,900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增加到61,522,720股,同时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13,889,919股增加到220,180,693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持股比例变更为27.94%,吕新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女士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33.45%,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投资者名 称变动前股 数(万股)变动前比 例(%)变动后股 数(万股)变动后 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 动的 时间区 间资金来源 (仅增持 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吕新民6071.552028.396152.272027.94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被动稀 释2026/3/ 31- 2026/4/ 7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 机构借款 □ 股东借款 □ 其他:____ (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郭雪燕1213.66005.671213.66005.51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被动稀 释//
        
        
合计7285.212034.067365.932033.45------
注:1、上表中“被动稀释”变动方式系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上表中所述“变动前比例”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213,889,919股计算,“变动后比例”以公司2026年4月7日总股本220,180,693股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新民先生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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