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603505):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0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近日,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鄂博氟化工”)收到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金鄂博氟化工污染环境一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已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并告知金鄂博氟化工有权委托辩护人。公司持有金鄂博氟化工51%股权,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金鄂博氟化工总资产3,053,011,034.55元,净资产945,170,897.28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941,158,098.1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42,884.67元。 一、相关环境违法情况 2025年2月,金鄂博氟化工硫酸厂在调试阶段发生渗水溢流事件。目前,包头市公安局已将案件移送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该事件发生于硫酸厂调试期间,厂区西侧出现渗水溢流。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经司法鉴定,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已经达到修复目标和要求,不存在潜在污染风险。 事件发生于化工园区内部,未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具体情况,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的结论为准。 二、审查起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事件发生于硫酸厂生产线调试期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相关事项再次发生。目前金鄂博公司氢氟酸厂、硫酸厂等生产经营正常。 目前,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尚未就案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力争将影响降至最低。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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