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143号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2834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龙源技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过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龙源技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龙源技术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龙源技术公司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龙源技术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龙源技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过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艳丽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霍华东 2026年4月10日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通过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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