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台华新材(603055):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15:42 中财网
原标题: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关联 关系预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 额(不含本次 担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嘉兴市梅里热源 供热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 任职的主体15,000.00万元0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77,6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8.9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里供热”)业务顺利开展需要,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染整”)与梅里供热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拟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合计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雪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674793107T
成立时间2008-05-16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317号热电厂主厂房
注册资本11837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锅炉供热;天然气锅炉供热;压 缩空气的生产与销售;污泥焚烧处置;煤灰(渣)、石膏 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合计持有梅里供热49%股份, 梅里供热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担任 梅里供热董事,公司与梅里供热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人股权结构嘉兴市王店镇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合计持股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106.68
 负债总额1,961.41
 资产净额8,145.27
 营业收入9,160.06
 净利润444.35
注:嘉兴市王店镇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民政府举办的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梅里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梅里供热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梅里供热系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蒸汽与压缩空气。由于梅里供热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促进其正常投资与经营,能够与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发展经营的需求。公司向梅里供热派驻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公司受托对梅里供热名下所有经营业务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且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合计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总额(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逾期担保累计金 额(万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477,600.0088.910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445,600.0082.950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000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