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92079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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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9:05: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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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联迪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920790 证券简称:
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7
南京
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
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股东南京联瑞迪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南京
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沈荣明先生,南京联瑞迪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由于股东南京联瑞迪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4,47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4.96%减少至53.9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名称 | 持股变动时间 |
| | 南京联瑞迪泰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 |
| | 南京联瑞迪福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 | |
| | 南京联瑞迪祥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 | |
| 股票简称 | 联迪信息 | 股票代码 | 920790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是否为第一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
| 南京联瑞迪泰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320,158 | 0.41% |
| 南京联瑞迪福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84,333 | 0.36% |
| 南京联瑞迪祥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159,986 | 0.2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沈荣明 | 持有股份 | 32,806,856 | 41.55% | 32,806,856 | 41.55%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01,714 | 10.39% | 8,201,714 | 10.39% |
| 南京联瑞迪泰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4,436,953 | 5.62% | 4,116,795 | 5.21%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36,953 | 5.62% | 4,116,795 | 5.21% |
| 南京联瑞迪福企 | 持有股份 | 3,939,816 | 4.99% | 3,655,483 | 4.63% |
| 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39,816 | 4.99% | 3,655,483 | 4.63% |
| 南京联瑞迪祥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2,218,477 | 2.81% | 2,058,491 | 2.61%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18,477 | 2.81% | 2,058,491 | 2.6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 | 持有股份 | 43,402,102 | 54.96% | 42,637,625 | 53.9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96,960 | 23.80% | 18,032,483 | 22.84% |
三、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南京联瑞迪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联瑞迪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南京
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告知函》。
南京
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