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迎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8日以专人或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基于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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