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0:31:07 中财网
原标题:久吾高科: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其中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7人,预留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3、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共计1,27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17%。其中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2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37%,预留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0%。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59名,合计授予股份数量426.5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

7、202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2月21日为授予日,以11.58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名激励对象2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8名激励对象授予的1,698,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10、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6日,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5月15日届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21日,上市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扣非后净利润较2023年的增 对应考核 长率(A)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第二次解 除限售、预留授予 2025年 80% 64% 第一次解除限售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A≥Am M=100%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3年的增长率 An≤A<Am M=80% (A) A<An M=0% 扣非后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 成本的影响金额为 74,336,964.44元, 相比2023年度增长 89.16%,增长率高于 首次授予第二次解除 限售及预留授予第一 次解除限售的目标 值,公司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为100%。    
  对应考核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2023年的增 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第二次解 除限售、预留授予 第一次解除限售2025年80%64% 
 考核指标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3年的增长率 (A)A≥AmM=100%  
  An≤A<AmM=80%  
  A<AnM=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如下: A B C D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 1.0 0.8 0.5 0 售比例(N)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2025年度,57名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结果为“优 秀”,本期解除限售 比例均为100%。    
 考核评级ABCD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N)1.00.80.5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1,267,500股;同意对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

四、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7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本次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1党建兵董事长、总经理802424
2范克银副董事长3099
3程军军副总经理2066
4彭文博副总经理2066
5魏 煦(离任)副总经理2066
6杨积衡副总经理2066
7王肖虎副总经理3099
8程 恒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66
9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50 人)184.555.7555.75 
合计424.5127.75127.75  
注:1、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魏煦于2025年9月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其他相关职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数量(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051,3433.2403%-625,0003,426,3432.7404%
高管锁定股1,496,3431.1968%652,5002,148,8431.7186%
股权激励限售股2,555,0002.0435%-1,277,5001,277,5001.02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20,980,08196.7597%625,000121,605,08197.2596%
三、股份总数125,031,424100.0000%0125,031,424100.0000%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以上所有表格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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