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辰科技(92016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0:36:33 中财网
原标题:龙辰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战略配售在国泰海通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9.21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 9.21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 1倍,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T日)的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证券代码为“920161”。

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龙辰科技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6 年 5 月 15日( T-1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 1倍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312.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1、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399.85万股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6年 2月 2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 2026年 3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54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

发行人的证券简称为“龙辰科技”,证券代码为“92016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33,998,5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5,993,941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99,85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30,598,65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2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2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6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的 5%,即 1,529,900股。

5、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T日)的 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使用证券代码“920161”进行网上申购。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26年 5月 18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时需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2026年 5月 18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6年 5月 19日(T+1日),申购资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7、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6年 5月 15日(T-1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龙辰科技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上发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 价发行
发行公告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发行结果公告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申购日(T日)2026年 5月 18日,即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及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国泰海通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33,998,5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5,993,941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99,85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30,598,65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00%。

(四)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五)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21元/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2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6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T日),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七)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31,312.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6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149.47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龙辰科技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 12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承销方式及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在 2026年 5月 19日(T+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申购和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投资者认购不足部分的股份和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的配售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6年 5月 21日(T+3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流程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2日及 以前2026年5月14日 (周四)战略配售投资者缴款
T-1日2026年5月15日 (周五)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 上路演公告》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文 件; 确定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路演
T日2026年5月18日 (周一)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1日2026年5月19日 (周二)确定最终配售结果,根据配售结果解冻剩余资 金,确定包销金额
T+2日2026年5月20日 (周三)投资者退款
T+3日2026年5月21日 (周四)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1元/股。

发行价格 9.2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2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6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信息如下:

项目日期价格(前复权)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个有成交的 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2025年 5-6月16.42元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2024年 12月8.48元
注:发行人股票于 2015年 8月 10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发行人于 2025年 6月 26日正式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发行人股票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停牌。

本次发行价格9.21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 1倍,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6年5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0.47倍。本次发行价格9.21元/股,发行人对应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6年 5月 13日前 20个交易日平均收 盘价(元/股,前复权)2025年每股收益 (元/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2025年静态 市盈率(倍)
002263.SZ大东南4.530.01682.29
600237.SH铜峰电子9.280.1753.77
9609.HK海伟股份6.510.3617.86
603435.SH嘉德利-0.53-
平均值53.77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
注 1:前 20个交易日是指最近 1年内有成交记录的 20个交易日;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海伟股份对应各指标均以港币计价;
注 4:考虑到嘉德利无交易数据,大东南为异常值,海伟股份于港股上市,在计算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时予以剔除;
注 5:嘉德利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IPO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以2026年5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6年5月13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5年每股收益(2025年归母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53.77倍。本次发行价格9.21元/股,发行人对应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9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发行具体安排
(一)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T日)的 9:15-11:30、13:00-15:00,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的 5%,即 1,529,900股,如超过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T日,已经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在申购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北交所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数量,按照投资者获配股数乘以无效申购比例计算。其中,无效申购比例是指该投资者无效申购数量占其全部申购数量的比例。

投资者申购资金不足额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使用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6年 5月 14日(T-2日)及以前,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26年 5月 18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6年 5月 18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
数据冻结。2026年 5月 19日(T+1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 2026年 5月20日(T+2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一)参与对象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
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
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名。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拟认购数量 (股)拟认购金额 (元)限售期
1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龙辰科 技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以下简称“龙辰科技 1号资 管计划”)2,280,13020,999,997.3012个月
2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证裕投资”)1,119,72010,312,621.2012个月
合计3,399,85031,312,618.50- 
注:上表中限售期指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2026年 5月 14日(T-2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6年 5月 15日(T-1日)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安排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99,85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2026年 5月 21日(T+3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等。


五、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四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美云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西湖工业园青砖湖路 289号 1幢
联系人:林娜
联系电话:0713-881233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发行人: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 5月 15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证券代码920161
所属行业名称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C39
定价方式直接定价
申购日2026年 5月 18日
拟发行数量(万股)3,399.8500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339.9850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3,059.8650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152.9900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0.00
发行价格(元/股)9.21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11.24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10.98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14.98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14.64
拟募集资金(万元)37,544.64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31,312.62
发行费用(万元)4,163.15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27,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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