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300730):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4:11:43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8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刘星沙、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 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星沙于2026年5月13日与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龙空天”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13.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腾龙空天。

2、本次权益变动前,腾龙空天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办理完毕后,刘星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6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腾龙空天持有公司12,056,9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星沙的通知,获悉刘星沙与腾龙空天于2026年5月13日签署《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13.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腾龙空天,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56,740,32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柒拾肆万零叁佰贰拾肆元)。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腾龙空天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办理完毕后,刘星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6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腾龙空天持有公司12,056,9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刘星沙无限售流通股13,122,5665.44%1,065,6180.44%
腾龙空天无限售流通股0012,056,9485%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股东刘星沙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受让方腾龙空天基于认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及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受让上述股份。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腾龙空天自有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受让方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
受让方腾龙空天承诺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受让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姓名刘星沙
出让方性质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是 ?否
受让方性质私募基金 ?是 ?否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60405MAK8Q7WM5B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梅花腾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世春)
成立时间2026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共青城梅花腾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45%; 上海星之湖拾贰创业孵化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35% 上海星之湖捌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龙空天及其实际控制人陆建梁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让方:刘星沙
受让方: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转让
(1)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科创信息计12,056,94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科创信息总股本的5.00%),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股份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科创信息计12,056,948股股票(占科创信息总股本的5.00%),出让方持有科创信息计1,065,618股股票(占科创信息总股本的0.44%)。自股份过户日起,受让方作为科创信息(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根据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按照科创信息(上市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有和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单价为人民币13.00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6,740,32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柒拾肆万零叁佰贰拾肆元)。

(2)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的10%,即人民币15,674,032.4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柒万肆仟零叁拾贰元肆角)支付到以受让方名义开设的共管账户,其中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为定金。

(3)受让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的50%,即人民币78,370,162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叁拾柒万零壹佰陆拾贰元)支付到以受让方名义开设的共管账户,同时,定金转化为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如出让方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标的股份办理过户登记前需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纳税义务或受让方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需支付税款,在标的股份办理过户登记前将共管账户中人民币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解付给出让方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4)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即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款的40%,即人民币62,696,129.6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陆拾玖万陆仟壹佰贰拾玖元陆角)支付至出让方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共管账户资金解付给出让方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3、股份过户
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且受让方已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且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涉及出让方办理带押过户有政策障碍等合理原因除外),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受让方同意出让方标的股份可带押过户至受让方,如受相关政策无法执行,由出让方、受让方协调上市公司解除标的股份的质押登记。

4、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间内,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出让方、股东和受让方的规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和责任,并不得因此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股东之权利和利益。

(2)过渡期间内,出让方应履行中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5、协议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
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承诺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交易各方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减持额度、信息披露的规定。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6、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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