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8:56:33 中财网
原标题:龙泉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5、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2024-019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

6、2024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0元/股。

7、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4年4月18日。

8、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2024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9.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2
股票的议案》,批准对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9.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已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6.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待股东会审议。

16、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说明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5月9日,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净利润目标值(Am):2024-2025年度累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亿元。 该考核期股份解除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限售比例(X) 对应考核年度归 A≥0.9Am X=100% 属于上市公司股 0.8Am≤A<0.9Am X=90% 东的净利润完成 A<0.8Am X=0 值(A) 注:上述考核指标“A”在2025年度应为2024-2025年度累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前述净利润数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经审计,公司2024-2025 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 元,满足100%比例解除 限售的解锁条件。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该考核期股份解除 限售比例(X)
 对应考核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完成 值(A)A≥0.9AmX=100%
  0.8Am≤A<0.9AmX=90%
  A<0.8AmX=0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 全部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36名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 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5月18日。

2 834,000 0.148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

3、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36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剩余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1付波董事长/总裁36.0010.8010.80
2王晓军董事/副总裁27.008.108.10
3李文波董事会秘书12.003.603.60
4方林擎财务负责人(离任)12.003.603.6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32人)191.0057.3057.30  
合计278.0083.4083.40  
注:1、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方林擎先生于2026年4月17日离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 (%)变动数量(股)股份数量 (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366,1982.20-834,00011,532,1982.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50,860,14897.80+834,000551,694,14897.95
三、股份总数563,226,346100.000563,226,346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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