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力量钻石: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0:20:44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本次拟减持股 份(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54,0000.02%
张存升279,0000.11%
陈传勋36,0000.01%
周智华225,0000.09%
王晓君72,0000.03%
合计666,0000.26%
注: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商丘汇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张存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陈传勋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周智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王晓君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商丘汇力、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周智华先生及王晓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商丘汇力、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周智华先生、王晓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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