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维峰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安排。 2 、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减持开始日期为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止。 5 、减持数量及比例: 罗少春女士、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96,8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2%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8、罗少春女士、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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