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北陆药业: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7号)同意注册,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816,568股,每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募投项目“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陆芝葆药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5,267,959.43元向陆芝葆提供
3、经查询,陆芝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陆芝葆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陆芝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陆芝葆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和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提供的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施监管。公司及陆芝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陆芝葆提供合计不超过155,267,959.43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267,959.43元向陆芝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陆芝葆提供合计不超过155,267,959.43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本次借款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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