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301365):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7:16:05 中财网
原标题:矩阵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矩阵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的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东为王冠先生、刘建辉先生、王兆宝先生,合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617,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1号)同意注册,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并于2022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7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80,4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0,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01,38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2%;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8,617,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8%。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78,617,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8%,限售期原定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22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的情况,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股东王冠先生、刘建辉先生、王兆宝先生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6年5月21日。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5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王冠先生、刘建辉先生、王兆宝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类型承诺人承诺内容
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 诺王冠1.自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发行价。 3.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年5月22日,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整)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矩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矩阵股份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 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矩阵股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矩阵股份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2)矩阵股份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 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 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 大股东(即持股5%以上)身份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7.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 安排,保证矩阵股份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 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矩阵股份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 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 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 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 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 诺刘建辉、 王兆宝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 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 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 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 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关于持股 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王冠1.本人将按照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矩阵股份股票。 2.本人拟长期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并在稳定股价及公司控制权的基 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 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年5月22日,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矩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减持方式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此条承诺。 5.信息披露 减持所持股票的,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矩阵股 份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矩阵股份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矩阵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矩阵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持股 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刘建辉、 王兆宝1.本人将按照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矩阵股份股票。 2.本人拟长期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并在稳定股价及公司控制权的基 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年5月22日,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矩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减持方式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此条承诺。 5.信息披露 减持所持股票的,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矩阵股 份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矩阵股份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矩阵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矩阵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利润分配 政策的承 诺王冠1.本人将督促矩阵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严格执行为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而制作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 报规划,制定矩阵股份利润分配预案。2.如矩阵股份董事会对利润分 配作出决议后,本人承诺就该等表决事项在股东大会中以本人实际控 制的股份投赞成票。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
利润分配 政策的承 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1.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矩阵股份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矩阵 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对符合矩阵股份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 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在矩阵股份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王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1)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其他主体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 业目前未从事任何与矩阵股份矩阵股份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其他主体共同控 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未来将不会从事任何与矩阵股份矩阵股份 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因国家法律修改、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使本人及/ 或本人控制、与其他主体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矩阵股份 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停止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 动,或就该等构成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或收购等, 矩阵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若矩阵股份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矩阵股份享有优先权,本 人以及本人控制、与其他主体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或 经济组织(不含矩阵股份及其子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前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矩阵股份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矩阵股份矩阵股份其他股东或利益相 关方因此所受到的相关损失。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其他主体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 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 联交易; (2)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 (3)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其他主体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 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益的行为; (5)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矩 阵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在作为矩阵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忠实履 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矩阵股份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函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矩阵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资源。 (2)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3)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矩阵股份
  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矩阵股份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关于关联 交易的承 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 关联交易;(2)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影响谋求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企 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3)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矩阵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 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矩阵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益的行 为;(5)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矩阵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 述承诺导致矩阵股份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稳定 股价的承 诺王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如下:“本人将严格按照矩阵股 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 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矩阵股份及 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 责任。”
关于稳定 股价的承 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将根据矩阵股份股东 大会批准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则,在矩阵股份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 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本人将根据矩阵 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则,履行增持矩阵股份的股 票的各项义务;同时,本人将敦促矩阵股份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 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其他承诺王冠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冠承诺如下:1、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矩阵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 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矩阵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启动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所需的相关程序及工作。3、若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 述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
其他承诺王冠、刘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建辉、王 兆宝人员承诺如下:1、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矩阵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3、若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矩阵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矩阵股份处领取薪酬 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矩阵股份之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承诺王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 诺:本人将督促矩阵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下简 称“五险一金”)有关制度,为矩阵股份全体在册员工建立账户并缴 存“五险一金”;若报告期内矩阵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 工补缴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 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将按照在矩阵股份的持股比例 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督促 其他股东履行相关承诺,保证矩阵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 何损失。
其他承诺王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 本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 涉矩阵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全面、完 整、及时履行矩阵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规定,给矩阵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作出公开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 担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 或采取的相关措施。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其他承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的承诺王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矩阵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其相关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 指示矩阵股份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矩阵股份披露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因矩阵股份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的承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 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承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公司股东王冠、刘建辉、王兆宝 承诺如下: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视情况 通过矩阵股份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矩阵股份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 失。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在 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矩阵股份有权扣减本 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其他承诺王冠、刘 建辉、王 兆宝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如下: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 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 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 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承诺王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矩阵股份(含 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物业在租赁期间因权属问题或因未按有关 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或受到行政处罚,本人承 诺,将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因进行诉讼、仲裁、罚款、停业、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确保矩阵股份(含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不 会因此受到实质影响。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8,617,648股,占公司股本的43.68%。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占总股本比 例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备注
1王冠39,705,88222.06%39,705,882为公司董事长
2刘建辉30,970,58917.21%30,970,589为公司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
3王兆宝7,941,1774.41%7,941,177为公司董事、 总经理
合计78,617,64843.68%78,617,648/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持续披露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比 (%)增加 (股)减少 (股)股份数量 (股)占比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通股78,617,64843.6858,963,23778,617,64858,963,23732.76
高管锁定股00.0058,963,237058,963,23732.76
首发前限售股78,617,64843.68078,617,64800.00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01,382,35256.3219,654,4110121,036,76367.24
合计180,000,000100.0078,617,64878,617,648180,000,000100.00
注1: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王冠、刘建辉、王兆宝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要求,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其持有股份的75%将按照相关规定计入高管锁定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2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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