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晶赛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再次披露)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系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所持有股份为上市前取得及2023年9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从公司原股东铜陵晶超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晶超”)及铜陵晶益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晶益”)处取得,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系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侯诗益、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等相关主体曾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做出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发行人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股份锁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依法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晶赛科技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亦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 (4)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人/本企业同时遵守相关规定。” 截至本次拟减持股份股东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股票之前,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的承诺锁定期已满,且未发生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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