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 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周光荣(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 “ ” “ ” 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海昌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周光荣,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晓玉、周广华合计持有141,379,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56.97%;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133,934,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3.97%,股东权益变 动触及1%的整数倍及5%的刻度。 2、出让方为海昌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荣, 周光荣的一致行动人徐晓玉、周广华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7,444,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40元/股,交易金额189,091,671.6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 “组织券商”)组织实施海昌新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7,444,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详见公司在2026年5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海昌新材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 转让的股份数量为7,444,554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40元/股,交 易金额为189,091,671.6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周光荣,周光荣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5%。周光荣为公司控 股股东,周光荣、徐晓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光荣的一致行动人徐晓玉、周广华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周光荣与徐晓玉、周广华为一致行动人, 徐晓玉、周广华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7,444,554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 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 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 □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97%下降至53.97%,其权益变动触及1%的 5% 整数倍及 的刻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4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 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海昌新材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国泰海通向投资者发送《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海昌新材股票交易 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做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69家机构投资者, 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32家、证券公司25家、保险公司8家、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95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12日 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55份,其中45份为 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要求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4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7,444,554股,交易金额 189,091,671.6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国泰海通向本次获配的14家投资者发出了 《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国泰海通按照规定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 效报价4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4家投资 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25.4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7,444,554股,交易金额189,091,671.6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海昌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周光荣,周光荣的一致行动人徐晓玉、周广华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2、出让方为海昌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荣,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6 份,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 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 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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