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002935):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2:57:04 中财网
原标题:天奥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关限制性股票2,161,326股。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赵二平等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4人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4,000股。

以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5,3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424,102,508股减少为421,837,182股,注册资本由424,102,508元减少至421,837,182元(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3日
2、申报电子邮箱:tadz-boardoffice@cetc.com.cn
3、咨询电话:028-87559309
4、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扫描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的扫描件。如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扫描件。

5、其他说明:邮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时间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申报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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