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920185):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3:00:34 中财网
原标题:贝特瑞: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6-046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特瑞”)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布局,依托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产业平台与专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源优势、投资能力,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未上市企业投资机会,强化产业协同与技术联动,提升公司长期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科发资本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资本”),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集团”)、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实业”)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光明科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本基金”“合伙企业”)。本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一次性实缴出资1,000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2.50%。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基金管理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


(二)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科发资本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M5J0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炜
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160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2606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1369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鑫
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1996年2月8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160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2701
经营范围:城市更新改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以及为创业企业提供孵化、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招商引资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出租自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智慧城市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和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0499381M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广甫
控股股东:毛广甫
实际控制人:毛广甫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5,860.952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A座3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不含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源检测仪的生产、销售、研发;锂电池、锂电池组、锂电池包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深圳市光明科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人民币8,000万元
4、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科发资本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全体合伙人均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后按照出资缴付通知的要求,一次性实缴到位。

6、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普通合伙人科发资本认缴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 1.2500%;有限合伙人科发集团认缴出资 6,062万元,出资比例75.7750%;有限合伙人贝特瑞认缴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12.5000%;有限合伙人瑞能实业认缴出资838万元,出资比例10.4750%。

7、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七年,自基金备案日起计算,前三年为投资期,后四年为退出期。到期可延长经营期限,延长期不超过2年。


(二)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投资决策机制: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投资项目(及其退出)。投资决策委员会共5名委员,其中科发集团及科发资本委派3名,贝特瑞、瑞能实业各委派1名,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数同意视为通过。

2、管理费;在投资期、退出期内,按实缴出资总额的1%/年支付,延长期内不支付管理费。

3、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取得任一项目投资收入后,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现金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

按以上分配后,如有剩余,剩余收益全部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应尽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以避免非现金分配。但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各方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决定以非现金形式进行分配。进行非现金分配时,应按照现金分配的分配顺序和原则进行。

4、退出机制:除非得到普通合伙人的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减少其认缴出资额或退伙或提前收回其实缴出资额,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政策明确规定不得认购或持有合伙权益从而需要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的除外;除非另有约定或获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始终履行协议项下的职责,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三) 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重点投向国家、省、市及光明区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围绕光明科学城主攻方向,聚焦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产业。

2、投资阶段:覆盖未上市企业全链条投资阶段。

3、投资范围: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以股权投资或可转债投资方式),区域性股权市场可转债。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可转债的,投资金额应当不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

4、退出方式:包括协助被投企业境内外IPO、全国股转系统/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直接出让股权、被投企业解散清算分配等。


四、 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基金存续期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滞后性与波动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明显影响,长期来看有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 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同时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资本市场波动等多重外部风险,可能导致投资标的经营不及预期、退出周期拉长、收益不达预期甚至本金出现损失的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还可能存在管理人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风险,以及合伙人出资违约、合规与税收政策变动等运作风险,可能对基金整体运营及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跟踪基金的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财务状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积极行使有限合伙人监督权,参与投资决策相关事项,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风险防控,完善投后管理与多元化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公司投资权益,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深圳市光明科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