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91人,代表股份209,015,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168%。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274,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36,740,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9%。 (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8,30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6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5%;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6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4%;反对6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6%;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08,30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8%;反对6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3%;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463,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17%;反对6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8%;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8,30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6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7%;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46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4%;反对6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0%;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四)《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8,30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1%;反对6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46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6%;反对6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4%;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五)《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8,29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6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8%;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459,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87%;反对6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5%;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7,83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0%;反对1,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弃权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998,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92%;反对1,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8%;弃权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 (七)《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07,82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9%;反对1,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8%;弃权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991,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15%;反对1,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5%;弃权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潘子义 王袁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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