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拟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4,723股(含本数,下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先生、陈旭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20,82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8%。若本次减持534,723股完成,预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从24.78%减少至24.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及股份来源: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持情形。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钱建春、陈寿良、赵玉梅曾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部分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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