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3:21:13 中财网
原标题:辰安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家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858,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3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925,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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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932,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7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53,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8%。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89,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84,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780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76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89,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84,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780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76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89,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84,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780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76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61,1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525%;反对16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224%;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5,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5751%;反对1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1824%;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89,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84,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780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76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吴鹏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3,786,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870%;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508%;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84,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7808%;反对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76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或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3,670,8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598%;反对15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15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65,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6451%;反对1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1124%;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9.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9.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9.0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9.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9.05《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2,922,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05%;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41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570%。

表决结果:通过。

9.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9.07《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2,92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3020%;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2554%;反对90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02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2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86,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681,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7591%;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911%;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9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沁兰和李佳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辰安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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