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000676):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广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广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广飞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广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股,刘广飞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广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广飞先生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刘广飞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广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家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陈家华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家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家华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陈家华先生简历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陈家华先生简历 陈家华先生,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历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主管、办公室主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上海经观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家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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