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3004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3:36:05 中财网
原标题:三鑫医疗: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48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13人,所持(代理)股份193,440,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0629%(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160,000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1,924,275股,下同)。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5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29,975,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74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所持(代理)股份179,507,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3934%。

其中,现场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16,042,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07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2人,所持(代理)股份13,932,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6695%。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2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13,932,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6695%。

4、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560,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08%;反对5,73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5%;弃权144,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68%;反对5,73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11%;弃权144,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55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03%;反对5,735,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8%;弃权144,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34%;反对5,735,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31%;弃权144,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827,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84%;反对5,466,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59%;弃权146,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6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748%;反对5,466,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64%;弃权146,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9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280%;反对5,729,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70%;弃权500,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4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158%;反对5,729,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50%;弃权500,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2%。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21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04%;反对5,73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5%;弃权49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4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225%;反对5,73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11%;弃权49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5%。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212,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07%;反对5,73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5%;弃权492,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4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245%;反对5,73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11%;弃权492,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5%。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新增<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210,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98%;反对5,73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0%;弃权49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4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191%;反对5,73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44%;弃权49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毛志平先生、彭玲女士、刘明先生5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关于选举彭义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698,1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3,1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57%。

表决结果:通过
彭义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关于选举雷凤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590,2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4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125,2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957%。

表决结果:通过
雷凤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关于选举毛志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698,28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3,2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60%。

表决结果:通过
毛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关于选举彭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703,7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8,7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44%。

表决结果:通过
彭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关于选举刘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69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3,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60%。

表决结果:通过
刘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9.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李宁先生、夏晓华先生、刘冬京女士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关于选举李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695,26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0,2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460%。

表决结果:通过
李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关于选举夏晓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695,2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0,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460%。

表决结果:通过
夏晓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关于选举刘冬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9,700,8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35,8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47%。

表决结果:通过
刘冬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10.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10.01《关于确认董事长彭义兴先生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755%;反对5,79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90%;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8,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79%;反对5,79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69%;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1%。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02《关于确认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4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917%;反对5,787,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28%;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9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479%;反对5,787,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69%;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1%。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03《关于确认董事、总裁毛志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95%;反对5,79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6%;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8,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79%;反对5,79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69%;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1%。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04《关于确认董事乐珍荣先生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5,579,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6%;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9%;弃权494,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8,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79%;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6%;弃权494,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5%。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05《关于确认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48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89%;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7%;弃权494,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8,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79%;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6%;弃权494,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5%。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06《关于确认职工代表董事曾美花女士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5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07%;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3%;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313%;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6%;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1%。

表决结果:通过
10.07《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并拟定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5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07%;反对6,135,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7%;弃权150,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313%;反对6,135,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79%;弃权150,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9%。

表决结果:通过
10.08《关于公司拟任董事、副总裁彭玲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4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782%;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63%;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313%;反对5,79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6%;弃权49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1%。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谌文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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