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启动庭外重组须关注三大问题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8:47:11 中财网
  日前,深市创业板公司ST长方一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相关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该公司的庭外重组将启动。作为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个人以为上市公司启动庭外重组时须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

  所谓庭外重组,是指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在破产司法程序之外,与债权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自主协商,对企业债务与资产进行调整重构,以实现企业复兴和债务清偿的市场化重组方式。相对于司法重整,庭外重组具有非司法性、程序灵活、成本低廉、对企业有保护价值,以及可快速引入投资、行政干预少等方面的特点,因而受到步入举步维艰企业的青睐。今年以来,已有6家A股上市公司申请了庭外重组已经作出最好的诠释。

  资料显示,ST长方主营LED光源器件的研发与销售。该公司2012年3月份在创业板挂牌,虽然上市的时间已有14年多,但从2018年至2025年,该公司已连续8年亏损,今年一季度仍然亏损。不仅如此,该公司2025年1月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今年4月份又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截至今年5月末,该公司逾期债务累计达2.12亿元,占2025年末净资产的231.32%。因此,ST长方如果不早日采取举措扭转目前的颓势,今后或将存在退市的风险。

  庭外重组往往遵循“庭外重组——预重整——正式重整”的路径,如果这一路径不通,此后也可转入司法程序(如破产重整)。从2021年至2024年,通过预重整转正式重整并且获得成功的上市公司案例不在少数。像东方海洋合力泰步步高等上市公司,都是其中的受益者。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挽救更多的困难企业,近两年来,上海、深圳、北京等多地纷纷成立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在此背景下,今后更多债务负担重、经营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启动庭外重组将是可期的。

  虽然庭外重组存在众多方面的优点,且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申请。但是,对于启动庭外重组,个人以为,有三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

  其一,庭外重组需要维护好债权人、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等三方的利益。一家上市公司启动庭外重组,往往都是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却具有重整的价值。其中的“价值”即是焦点。庭外重组需要平衡债权人、上市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利益的天平向任何一方倾斜,都有可能造成其他方的利益受损。如此庭外重组,既不公平,也有可能形成事实上的利益输送,其可行性及吸引力将大打折扣。

  其二,需要防范个中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从监管部门多次通报市场违法违规情况看,并购重组已成内幕交易的“重灾区”,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一家上市公司如果从庭外重组到预重整到正式重整,并最终取得成功,对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改善,特别是其股价的表现,都是大有裨益的。基于此,显然也有必要防范个中出现内幕交易现象。

  其三,需要防范庭外重组背后的不确定性风险。庭外重组主要由债权人与上市公司方面进行协商,最终能否与债权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当然是存在不确定性的。即使庭外重组能够达成方案,还需要经历预重整、正式重整的阶段,其中同样存在不确定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中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存在失败的可能,这也是其不确定性的表现。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一旦失败,有可能加剧股价波动,并产生损失。对于这一点,投资者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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