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航新科技(300424):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6:45:40 中财网
原标题:航新科技: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182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以下简称
“《2026年度授信担保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同
时,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该担保
额度为2026年度新增担保,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
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测的公告》(2026-129)。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航新”)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了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3年。公司为上海航新
前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北京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6年度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金闻路168号
成立日期2003-03-19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学通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液压、气动等机械机电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维 修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上海航新100%股份。

3.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 (经审计)2026年 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36,044,290.1027,139,177.70
合并净利润15,581,049.961,270,666.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1,049.961,270,666.11
项目2025.12.31 (经审计)2026.3.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6,201,507.13189,993,510.68
负债总额88,320,923.6080,842,261.0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00,000.006,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88,320,923.6080,842,261.04
净资产107,880,583.53109,151,249.64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

(2)保证人:航新科技

(3)主债务人:上海航新。

(4)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合同:北京银行(及按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作为授信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A138356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
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
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
中。

(8)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
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审议批准有效的2026年度新增担
保额度为42,000万元(不含《2026年度授信担保议案》以外单独提
交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后,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为35,6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25,35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9%。前述
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航新”)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
约保证。截至2026年6月30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S.A.S
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0万元。

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LeasingLimited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MLADAC(借款人)在与volofinCapitalManagementLtd.(贷款安排
人)、volofinHoldingsDesignatedActivity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DelawareLifeInsurance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
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ML对外
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融资项目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出售,相关借款及利息已结清,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A330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天弘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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