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603456):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浙江·台州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目 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5 股东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6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 5、议案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表决— 6、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7、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 8、计票、监票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9、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0、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11、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2、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13、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4、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15、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16日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会议议案情况: 1、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1个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16日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03.28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支付相关应付未付款,并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存在工程设备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主要原因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影响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03.28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支付相关应付未付款,并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九洲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事项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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