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8:10:37 中财网
原标题:冠中生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7月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公司
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64,357,897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58,450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剑平、青
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9月26日与
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放弃其所合计持有的47,246,06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述47,246,067股未计入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人,代表股份
62,048,595股,剔除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剑平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表决权股份为22,73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7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54,014,400
股,剔除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剑平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表决权股份为14,703,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72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8,034,19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50人,代表股份8,034,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
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0人,代表股份8,034,19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8%。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5,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523%;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123%;弃权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2,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7329%;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7%;弃权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
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晓敏、相敏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
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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