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6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6人,代表股份61,728,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3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19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0人,代表股份24,535,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2人,代表股份3,477,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2,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9人,代表股份3,445,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789,342 98.4784%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87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6%;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3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941%;反对87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64%;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5%。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42,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2%;反对85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92,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47%;反对85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57%;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96%。 议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2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56%;反对85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6%;弃权2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76,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08%;弃权2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7%。 议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34,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78%;反对848,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5%;弃权2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8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61%;反对848,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52%;弃权2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7%。 议案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0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89%;反对87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6%;弃权2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3,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783%;反对87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86%;弃权2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31%。 议案2.05发行数量 同意60,612,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4%;反对872,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9%;弃权2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61,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997%;反对872,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61%;弃权2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42%。 议案2.06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46%;反对848,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2%;弃权2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82,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886%;反对848,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94%;弃权2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20%。 议案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39,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6%;反对839,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8%;弃权249,8001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8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41%;反对839,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35%;弃权2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4%。 议案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3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9%;反对84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9%;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0.3912% 总数的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89,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98%;反对84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64%;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7%。 议案2.0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3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91%;反对847,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7%;弃权2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84,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91%;反对847,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08%;弃权2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1%。 议案2.10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3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05%;反对84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6%;弃权2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7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167%;反对84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198%;弃权2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3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608,962 98.1862%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84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6%;弃权26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8,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077%;反对84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26%;弃权26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60,607,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3%;反对850,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5%;弃权26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32%;反对850,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71%;弃权26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07,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3%;反对850,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5%;弃权26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32% 850,956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671%;弃权26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70,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9%;反对80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4%;弃权2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19,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765%;反对80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66%;弃权2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7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78,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6%;反对80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弃权246,6001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198%;反对80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98%;弃权2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4%。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55,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34%;反对73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1%;弃权2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04,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75%;反对73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85%;弃权2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4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0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20%;反对778,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9%;弃权2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4,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731%;反对778,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69%;弃权2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00%。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28,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79%;反对85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9%;弃权2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7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07%;反对85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620%;弃权2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肖月江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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